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实用9篇)

来源:互联网2023-02-04 20:59:33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1篇

篇一:近几年仲裁工作汇报材料(完成稿)汇 报 提 纲


(资料图)

依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12月)2009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机构改革后,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新整合的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人社局、总工会、法院、司法局、工信局、卫生院、教育局、^v^、工商联等部门的领导为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二、主要做法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比从前明显减少,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依安糖厂经理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糖厂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糖厂、奈伦、电业、陶瓷等大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们加大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从2009年起,每年依法鉴证各类劳动合同都达到三千多份,全县所有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为98%。由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使劳动争议案件量呈下降趋势;加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准确、规范,大部分案件通过案前、庭前、裁前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和了劳动纠纷,营造了和谐的劳动环境。二是通过寻找突破点提高调解成功率。这几年的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我们制定了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超过50%的工作目标。对于疑难案件,仲裁委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通过刚性指标要求,几年来我们的调解成功率都在80%以上。我们要求仲裁员在接到案件后,要先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我们一定程度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并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借助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例如:电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案,电业部门辞退员工案等,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介入,自行调解成功的。

(二)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制度建设。重新制定仲裁(调解)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规范服务达标工作。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统一口径,统一思想,确保案件处理一致性;每月召开一次的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适度。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

每半年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汇报工作,分析仲裁(调解)工作的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案件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工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典型案例分析为内容,着重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并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还利用电子大屏幕公布开庭信息、排庭安排、仲裁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总结近一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主要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将“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到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三是注重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注重聚集合力,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共进的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仲裁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仲裁人篇二:2014劳动仲裁工作报告

仲裁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在市县人社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市仲裁院的指导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认真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每周五政治学习,以党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劳动仲裁院的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多期劳动仲裁业务培训,工作中办案人员主动自学劳动法规和各种办案实务等知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仲裁院软硬件建设,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仲裁 员综合办案能力。在本年里,进一步加强了仲裁院的硬件设备诸如仲裁庭徽章、法槌、电子设备及资料配置等,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同时,不断壮大仲裁员队伍,引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加入仲裁队伍。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挤时间自学业务和政治知识,多种渠道努力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开展仲裁员在岗培训、庭审观摩和疑难案件研讨会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三、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全年共立案174件,已结案84件,审理期内结案率100%。结案率100%。主要处理了5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职工436人,涉案金额万元。经过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我县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及时给市仲裁办上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报表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们每月月初和季度初都会及时上报仲裁工作报表,为上级提供准确数字,使之准确掌握劳动仲裁工作动态和劳动关系状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为使仲裁工作上个新台阶我们决定:

1、不断创工作方式,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为增强处理劳动争议工作效果,不断创新在工作机制和调解方式上。同时为化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正客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在法定期限45日之内结案。

2、多到辖区内的企业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镇等活动,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知晓自身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营造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3、加强对各乡镇和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走访检查和工作指导,了解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使其能熟练灵活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形成了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调解工作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3月2日篇三: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总结

规范仲裁机构 做好争议处理

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一、认识到位,强化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三、强化基础,推进基层调解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xxxx年xx月xx日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2篇

改革后的南昌仲裁委员会着力深化制度建设,已经完成了两大类四十多项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以仲裁业务、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南昌仲裁制度体系,做到仲裁工作有法可依,行为规范有章可循。完成了以本会《章程》和《仲裁规则》为重点的修订工作;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员守则》《仲裁秘书守则》《仲裁员办案承诺书》《仲裁秘书承诺书》《鉴定机构选定若干规定》《仲裁案件审限管理规定》《仲裁案件分配若干规定》《指定仲裁员规范操作办法》等二十多项仲裁业务制度,为规范和监督仲裁工作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提供了制度依据;制定或修订了《仲裁档案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仓库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文明接待规范》《薪酬改革规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办公室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等共十多项行政管理制度,对我会的考勤、薪酬、档案以及办文、办会、办事等行为作了较为系统的规范,以促进各项行政事务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3篇

一是,注重案件受理接待服务。实行预立案和受理案件两个“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前来仲裁咨询、申请立案的当事人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窗口服务,树立和提升了南昌仲裁形象;二是,严格执行仲裁文书核阅制度。实行仲裁文书拟稿、核稿、定稿和签发层层把关,确保了仲裁文书质量;三是,注重仲裁调解与和解。一年来,各仲裁庭认真遵守调解优先原则,案件不管大小,一律先行调解。案件程序无论进行到哪一步,只要有调解可能,在裁决书作出之前绝不放弃调解。在今年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中,第一次庭审结束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在案件尚未审结的情况下,主观认为仲裁庭的意见可能对其不利,遂说服被申请人以“仲裁庭三位仲裁员枉法裁决”为由,向省市人大、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书面投诉,意图阻止仲裁程序并变更仲裁庭。在此情况下,我会配合仲裁庭在依法向被申请人说明情况的同时,仲裁程序依法继续进行,并在仲裁庭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也真诚地向仲裁庭表示歉意和感谢。据统计,今年的和解调解率达到了35%,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增长目标。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4篇

篇1:近几年仲裁工作汇报材料(完成稿)汇 报 提 纲

依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1年12月)2009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机构改革后,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新整合的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人社局、总工会、法院、司法局、工信局、卫生院、教育局、^v^、工商联等部门的领导为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总量比从前明显减少,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依安糖厂经理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糖厂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糖厂、奈伦、电业、陶瓷等大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们加大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从2009年起,每年依法鉴证各类劳动合同都达到三千多份,全县所有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合格率为98%。由于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使劳动争议案件量呈下降趋势;加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准确、规范,大部分案件通过案前、庭前、裁前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和了劳动纠纷,营造了和谐的劳动环境。二是通过寻找突破点提高调解成功率。这几年的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我们制定了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超过50%的工作目标。对于疑难案件,仲裁委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通过刚性指标要求,几年来我们的调解成功率都在80%以上。我们要求仲裁员在接到案件后,要先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我们一定程度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并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借助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例如:电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案,电业部门辞退员工案等,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介入,自行调解成功的。

(二)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制度建设。重新制定仲裁(调解)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规范服务达标工作。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统一口径,统一思想,确保案件处理一致性;每月召开一次的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适度。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

每半年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汇报工作,分析仲裁(调解)工作的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案件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工会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典型案例分析为内容,着重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并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还利用电子大屏幕公布开庭信息、排庭安排、仲裁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总结近一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主要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将“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到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三是注重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注重聚集合力,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共进的局面。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仲裁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仲裁人篇2:2014劳动仲裁工作报告

仲裁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在市县人社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市仲裁院的指导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真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认真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每周五政治学习,以党的方针政策来指导劳动仲裁院的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多期劳动仲裁业务培训,工作中办案人员主动自学劳动法规和各种办案实务等知识,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二、加强仲裁院软硬件建设,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仲裁 员综合办案能力。在本年里,进一步加强了仲裁院的硬件设备诸如仲裁庭徽章、法槌、电子设备及资料配置等,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同时,不断壮大仲裁员队伍,引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加入仲裁队伍。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挤时间自学业务和政治知识,多种渠道努力提高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办案实际,积极开展仲裁员在岗培训、庭审观摩和疑难案件研讨会活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三、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全年共立案174件,已结案84件,审理期内结案率100%。结案率100%。主要处理了5件集体争议案件,涉及职工436人,涉案金额万元。经过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我县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及时给市仲裁办上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报表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们每月月初和季度初都会及时上报仲裁工作报表,为上级提供准确数字,使之准确掌握劳动仲裁工作动态和劳动关系状况。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为使仲裁工作上个新台阶我们决定: 1、不断创工作方式,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为为增强处理劳动争议工作效果,不断创新在工作机制和调解方式上。同时为化解劳资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正客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在法定期限45日之内结案。2、多到辖区内的企业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镇等活动,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知晓自身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营造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3、加强对各乡镇和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走访检查和工作指导,了解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使其能熟练灵活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形成了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体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格局,调解工作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3月2日篇3: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总结

规范仲裁机构 做好争议处理

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一、认识到位,强化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三、强化基础,推进基层调解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xxxx年xx月xx日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5篇

(二)去年办公室新聘2名立案秘书及1名秘书,充实了秘书队伍,保证了立案和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为进一步提高秘书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单位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经过多年的调研与总结,办公室去年制定并试行秘书绩效考核方案,提高了秘书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为鼓励秘书岗位成才,提高专业素质,办公室注重秘书队伍培养,鼓励秘书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及科研工作,去年的秘书发表了多篇论文,也出版了部分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科研著作。

以上是去年工作的主要内容,实际上,还有很多仲裁员为仲裁委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因时间关系,无法一一表述。接下来发展委员会代表王家路仲裁员的汇报,会弥补这种缺憾。这几年我在茶话会汇报的内容越来越多,并使用了大量图表和数据,我知道这会使汇报显得冗长而枯燥。但是,因为汇报展示的是大家一年的心血和汗水,大家需要知道自己奋斗的成果有那些;由于北仲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家需要了解投入情况及产出效果,对办公室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因为有些压力和挑战需要大家共同去面对,群策群力,克服困难,争取更大的成绩。北仲成立以来,一直在全体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委员、相关部门领导及各界朋友期待中成长,在大家的支持下发展,没有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北仲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和成绩。在这里我代表办公室全体成员,向各位领导、仲裁员、各位朋友表示衷心感谢!最后预祝大家春节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6篇

(一)去年8月14日,第四届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修订的《章程》、《仲裁员守则》、《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聘用管理办法》规定了仲裁员“暂不列入仲裁员名册”制度,即仲裁员“在聘任期内,如有证据使本会有理由怀疑其存在违反《仲裁员守则》及本办法有关公正、独立规定,应予解聘但需要查证核实之情形的,由纪律委员会进行调查。纪律委员会调查期间,该仲裁员暂时不列入仲裁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在不列入名册期间,该仲裁员不得接受当事人的选定办理新的案件,本会主任亦不再指定其担任仲裁员,其正在审理的案件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办理。”。《章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仲裁员在聘任期内被解聘,或因《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而未列入仲裁员名册的,本会将书面通知本人。本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退出正在审理的案件并书面告知相关案件承办秘书。如不予回复或者决定不主动退出的,本会将如实告知正在审理案件当事人关于本会的有关决定。本人自调整后新仲裁员名册正式发放之日起不得再参与仲裁案件的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其继续审理案件的,其职责可履行至案件审理完毕。”。《仲裁员守则》第九条在“仲裁庭成员”后增加规定了“秘书”字样,即“仲裁员不得在本会的仲裁案件(包括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本会仲裁裁决的案件)中担任代理人,亦不得代人打听案件情况或代人向仲裁庭成员、秘书实施请客送礼或其他提供好处和利益”。

上述规定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仲裁委员会要对当事人负责,只有对仲裁员品行深信不疑,才能将其推荐给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员品行有怀疑,就不应再将其列入名册。其次,国外一般实行仲裁员推荐制,当事人可不受机构推荐的仲裁员名册限制选择其他仲裁员,仲裁机构发现推荐人选不合适,也可随时将其从名册中取消。相比之下,我国的仲裁员名册制带有一定强制性,且期限固定,采用“暂不列仲裁员入名册”制,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缺陷。其三,出于对仲裁员负责,仲裁委员会执行这项制度会非常慎重。一是,怀疑要有一定证据,不能凭空猜测;二是,怀疑以公正第三方的判断为标准,而不是以当事人一方或仲裁员个人的判断为标准。三是,要经过一定的调查程序。在仲裁员守则中增加“秘书”的内容,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仲裁员及秘书的纪律约束。

上述规定,是我们在新形势下,保障仲裁独立、公正的新举措。英国丹宁大法官论述“法官偏袒”问题时说,法院不会去调查法官“偏袒一方是否是事实,只要有判断能力的人这样想就足够了。原因很简单,正义必须来源于信任:而当正直的人认为‘法官偏袒’时,信任即遭到破坏”。这是仲裁委员会采取上述举措的理论基础,这有利于提高当事人、代理人对仲裁制度的信心,促进仲裁制度社会公信力的形成。

(二)去年,我们根据《仲裁员守则》和上述规定,对个别仲裁员违反公正原则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近些年由于利益驱动,拜金主义、腐败之风的影响,我们不敢说北仲是“净土”,也不敢保证每个北仲人都能“拒腐蚀,永不沾”,但是,我们敢说仲裁委员会抑制腐败、维护仲裁公正的决心是坚定的,态度是认真的,我们会毫不手软地查处违反独立、公正原则的行为,还会千方百计,不遗余力采取措施防止腐败和不公正行为的孳生蔓延。我们相信广大仲裁员会理解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因为,这些行为破坏了当事人对仲裁的信心,损坏了仲裁员的整体形象和尊严。每个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仲裁员,应有担当道义的勇气和毅力,不仅要做到公正仲裁,还要敢于拒绝、抵制任何违反公正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7篇

汇 报 材 料

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委员会

(2015年6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兄弟区县同仁:

2015年以来,在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争议调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争议案件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现将效能建设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完成实体化建设。2011年,我们将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整合,组建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由分管领导任院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日常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

二是扎实做好案件处理。截止今年6月以来,我们共受理各类案件40件,调解成功30件,成功率为75%,涉案金额385万元;其中,工伤待遇38件,经济补偿2件。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后,仲裁申请时效延长,加之职工维权意识增强、零收费等政策开始实施,使得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2009年出现上升趋势。

二、有效做法

(一)防调并举,努力化解劳动争议。从数据统计看,我县近几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宣传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很多企业对此表示不理解,采取观望的态势,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单、宣传手册并与监察大队密切配合,每周都抽出时间都深入企业进行耐心的宣传与讲解,与企业员工召开座谈会。经过宣传与讲解,使企业主明白它的目的,合同法的出台不是直接地或者简单地保护劳动者,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一位企业业主曾和我们说“通过你们的宣传,我们懂得职工满意是我们企业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劳资纠纷,最大限度的推动我们企业的发展。”在我们的努力下,煤炭、水电、建材、化工、纺织等企业先后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我委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案前、庭前、裁前得以妥善解决,有效缓和了劳动纠纷,使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在今年以来呈下降趋势;为职工和企业营造了和谐的劳动环境。二是通过寻找突破点提高调解成功率。这几年的调解结案率和案前调解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这几年我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

2 率为100%。对于疑难案件,仲裁院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调解,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我们要求仲裁员在接到案件后,要先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对于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我们一定程度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促进矛盾平稳化解。适时借助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

(二)完善机制,规范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等程序。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实现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统一口径,统一思想,确保案件处理一致性;每月召开一次的仲裁员例会,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多的案件集体会诊,研究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应对措施,保证案件处理公平、公正、适度。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

定期向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汇报工作,分析仲裁(调解)工作的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法院协调,统一仲裁案件审理的口径。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工会等有关

3 部门通报情况。

(三)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以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典型案例分析为内容,着重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行风政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

组织法律宣讲活动,并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还利用排庭安排、仲裁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服务的透明度。

总结近一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我们主要坚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以人为本,将“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到调解仲裁工作全过程。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三是注重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注重聚集合力,形成调解仲裁工作共进的局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仲裁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机构改革后,仲裁人员有所更新,一部分经过培训,目前掌握了一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技能,但尚不成熟。今年又新成员加入,尚未参加过业务培训,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加大培养力度,多提供锻炼机会,争取早日成熟。

二是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需进一步改善。仲裁庭建设实施差,没有单独的仲裁庭。仲裁庭和公办室同在一处,在开庭审理做调解工作时,如需给当事人分别做工作时都没有地方做工作。而且

4 开庭时很多人围在窗前,至使开庭审理无法正常进行。仲裁庭的专用现代化设备缺乏。

三是仲裁委下设机构---仲裁院只有2名工作人员,面对每年繁琐的仲裁案件,工作量比较大。由于从2008年5月开始仲裁不再收费,而办公经费改由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划拨,办案经费紧张,着装不统一。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基础,优化服务,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严格按照新时期标准化要求建设仲裁(调解)庭,根据证据展示需要配置现代化设备,落实仲裁庭专用电脑、打印机、录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规范受理窗口接待行为,落实相应岗位职责,制定受理接待窗口工作准则。建立案件受理的庭内(调解受理庭)复审制度,严把案件受理关。群体性争议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了解清楚情况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为妥善解决争议打下良好基础。规范案件调解仲裁过程,落实庭前案情熟悉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流程办案,探索仲裁审理委员会制度,实现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二)明确职责,提升技能,加强劳动人事仲裁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仲裁机构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一切

5 为了提高仲裁案件的审理质量和办案效率服务。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活动,根据情况,每季度制定学习计划安排,日常工作安排尽量不和学习计划冲突。在积极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之外,加强与先进地区和本地兄弟县区联系,主动上门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增强对政风行风以及业务等知识的理解,提高仲裁员工作能力。

(三)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推进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扩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县域经济和争议特点,充分利用劳动保障、司法、工会、工商联、企业等各类资源,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明确基层调解组织的组织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规范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和法律文书等,统一着装、统一办公室铭牌、印章,打造让老百姓信服的调解员队伍。建立群体性争议预警机制,一方面通过每月仲裁数据分析,加强对区域内企业用工行为的掌握;另一方面借助各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

荥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8篇

(一)在我会协助下,清华大学法学院于去年3月、10月举办两期仲裁员培训班,共有44个仲裁员和61名专业人士参加其培训和考核。自《仲裁委员会加强仲裁员培训、考核工作的决定》实行以来,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培训仲裁员108名、专业人士118人。

去年,仲裁委员会增聘的9名国内仲裁员,全部经过培训,有的精通中文的外籍仲裁员也参加了培训。根据两优先原则(“优先聘用符合《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且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士担任本会仲裁员”,“优先指定通过培训、考核的仲裁员审理案件”),经过培训仲裁员办理案件的,占培训仲裁员总数90%以上。仲裁员办案人数统计见下表:

仲裁工作总结讲话 第9篇

今年,虽然受到疫情和换届影响,但案件受理数、涉案标的额等项指标完成较好。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657件,同比增加152件,增幅30%;受案标的额约32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在受理的657件案件中,涉及32种类型,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257件,占受案总数;存量房买卖合同纠纷79件,占受案总数;保险合同纠纷45件,占受案总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9件,占受案总数;租赁合同纠纷39件,占受案总数;借款合同36件,占受案总数;购销合同纠纷20件,占受案总数;其他25种纠纷类型共142件,占受案总数。全年受理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480万元。

全年共办理案件895件(含往年结转案件238件),结案618件。其中:以裁决方式结案402件,占比65%;和解调解结案216件,占比35%;审限内结案582件,占比,超审限案件36件,占比;被法院撤裁数为0件,不予执行的案件为2件,占结案数的。

标签: 劳动争议 争议案件 工作总结

下一篇:
上一篇: